close
如果生存與競爭對於大家都是這麼的重要與唯一,那麼把愛情虛假化為一種裝飾也就不足為奇了。責怪男人花心寡情或是怪女人現實狠心都是無關宏旨的情緒宣洩。我們並不會因為乖巧聽話這社會就會因此待我們不薄而送個有情郎或是有情女來犒賞我們。反之,如果我們因為生存而不得不跟魔鬼握手與變成狐狸,我們如何能夠去奢望跟你擁有同樣生存條件的人是個人品高尚,有情有義的人?

我認識一個被女性朋友唾棄的男人,我非常訝異他在看電影「在世界中心呼喊愛情」時哭到鼻酸,前提是這個男人已經熟悉好萊塢與偶像劇的套招,他不會天真的哭泣。

如果你們認識他,一定會有許多人認為他是個典型的爛男人。但他跟我說他看電影哭泣的原因是:美好的愛情早在初戀時死去,他再也找不到相信愛情的女人,他認為,女人大多勢利。

個人看法是:在台灣,無論男人女人,都是生存優先,愛情不在與寂寞難耐,都是求仁得仁的結果,其實沒什麼好怨的。許多男人最後會找個自己不愛的老婆娶,說穿了只是盡社會對他期望的義務。(在我身邊的例子多不勝數,在婚前的MAN'S TALK,這些男人往往都埋怨並不愛對方。)



當時我就覺得,好歹找個時間看看這部會讓爛男人哭到不行的愛情電影是怎麼回事吧!不料,看到一半我就睡著,五分鐘後打起精神努力把它看完,有些後悔我又浪費了兩個半小時(加上廣告)的生命。



為什麼一個爛男人會為這樣一部愛情肥皂劇哭泣?接下來我又浪費了寶貴的生命寫文章討論這個問題。唉,反正生命說穿了就是一連串的浪費。



如果連一個爛男人都會為這樣的電影哭泣,我卻覺得它很假,那麼到底是他有問題,還是我有問題?



這是一部描繪少男少女初戀純愛的電影。但是整個故事既老套又硬拗,例如得了白血病重病住院的女主角亞紀竟然可以偷跑到機場準備出國(這是什麼樣的醫院管理?未成年人可以偷偷申請護照出國嗎?),去澳洲一個叫做「世界中心」的地方。(功課很好的她竟然不知道地球是圓的,根本沒有什麼「世界中心」嗎?)她在醫院裡認識的小女孩律子,為了替她送最後一捲錄音留言給男主角小朔,在颱風天出了車禍,變成跛腳,多年後小朔在與律子結婚的前夕回來尋找回憶,律子竟然說她一直不知道亞紀已經死了,所以錄音帶一直保存到現在才交給他,這根本不通嘛!



如果它有什麼感動爛男人的地方,我猜是因為女主角太完美了,聰明、美麗、溫柔、乖巧、純潔、有氣質,還死心塌地地愛著男主角。電影沒交代她為什麼愛上他,愛情是不需要理由的,但她是主動「追」他的。連追求表態的功夫都省了,男人這麼好當,難怪男人看到這個夢幻情人年紀輕輕就死了,要痛哭流涕,是這樣嗎?



無論電影把男主角描繪得多麼純情,多麼專一,我還是覺得這是一個以男性為中心的痴人說夢。完美的純情少女,愛上不知何德何能的自己,然後生病死了,迷信的話,還可以說是被他帶衰詛咒死的。她的存在從頭到尾就只為了成就自己的初戀。



初戀純愛之所以美麗,一來因為它通常沒有結果,二來因為少男少女還不懂得婚姻市場的稱斤論兩,最是兩小無猜,男人的生存競爭也還沒有正式開始,還保有一點赤子之心。但是,如果女主角不夠溫柔、不夠美麗、不夠氣質,她是否還值得被愛?



如果這樣的故事可以暢銷,可以賺得男人的眼淚,那又說明了什麼?至少說明了現實裡的男人,其實很清楚自己的愛情和人生是多麼地貧乏可悲,他們可能比女人更渴望一段無怨無悔的純愛,卻又完全地無能為力。



我又想起一部愛情小說,Erich Segal 的Love Story,這小說有拍成電影,查了一下網路,當年很賣座,雷恩歐尼爾和艾莉麥克勞主演,導演是Arthur Hiller。故事敘述一個富家少爺愛上學音樂的女生,為了娶她而和父親鬧翻,女主角卻在懷孕時檢查出得了白血病,最後死在男主角懷裡。這電影和小說有句經典名言:



“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愛是永遠不用說抱歉。)



可是,這句話根本是鬼扯。愛當然要說抱歉。如果你(妳)劈腿被逮,如果你的老婆分娩時你無法陪在身邊(例如趙駙馬),如果妳把本來要買新冰箱的錢拿去買了LV包,如果你(妳)一再忽略了她(他)的感受與存在,那麼為什麼不用說抱歉?有那個人敢說自己一輩子都不曾傷害過愛人或配偶的感覺?



老實說,這故事還是有很多cliché,不過比「在世界的中心呼喚愛情」立體寫實多了。我發現它們竟是如此地相似,「在世界的中心呼喚愛情」簡直是Love Story的高中版,就連女主角都同樣因白血病而死。



寫到這裡,可能很多人要抗議,甚至覺得我有些變態,太cynical了。不過,我也曾被初戀純愛故事深深感動過哦,普希金的Evgeny Onegin(中譯:永恆的戀人,新潮文庫),昨晚我把它翻出來重讀一遍,裡面還有許多我用鉛筆畫線的精華。



故事劇情是,年輕的尤金.奧尼金,為了逃離上流社會的虛無矯情,來到鄉下地方,邂逅了少女達茜雅娜。她對冷漠的他一見鍾情,他卻已是情場上厭倦的逃兵。她忍受不住相思的煎熬,寫了一封極為清澈感人的信向他告白,他世故又高貴地拒絕了她。浪子後來莫名其妙地和好友爭風吃醋,在決鬥中殺了朋友而浪跡天涯,再回莫斯科時,見到少女,她已成了貴婦。他愛上成熟雍容的她,她卻冷若冰霜。他一再寫信向她求愛,她毫無反應。故事的結局是,他忍不住跑去見她一面,發現她正讀著他的信,淚流滿面。這次,說教的人換成是她,她告訴他:



「對可憐的達妮雅而言,那一種選擇都一樣…我已是有夫之婦了。…我到現在還愛你,我說謊有什麼用?可是,我已經委身他人了,我已決心終身對他忠貞。」



也許有人會說,女主角是舊式泛道德的貞節烈女,根本不懂愛情。我卻覺得,她可能太懂愛情了,她知道初戀註定了不會有結果,一旦有了結果,可能就變成惡夢,因為她已經長大,懂得面對真實人生。



簡單的故事,寫實又詩意的史詩,作者還三不五時跳出來寫一首詩,批評一下當代的文人和社會。雖然是翻譯本,還是很有看頭。



終日無所事事而感到苦惱而空虛的奧尼金,又突然坐在桌前,想吸收他人的智慧了。他的書棚裡裝滿著書,他信手拿起來就讀,但沒有什麼用,那裡所有的,全是厭煩和欺蒙的蠢話,既沒有良心,也沒有意義。不管拿起那一本,全是些陳舊的因襲。舊書全是些古董,新書卻只是追隨著往昔的幻影。奧尼金終於如對待女人一般把那些書籍棄之如敝屣了。



真是先見之明!我不知道「在世界的中心呼喚愛情」的作者有沒有讀過Love Story。反正這兩部小說都只能是暢銷流行作品吧!



啊!不等喝光倒滿杯子的酒,便匆匆告別人生慶典的人,是有福的。…能不讀完人生的故事而揮別世間的人,是有福的。



最後這句是結尾辭,倒好像在說普希金自己,他因為娶了個社交名花,三十八歲就喪生於決鬥。



這書曾伴我走過年輕而為虛無所困的歲月,如今重讀另有一番風味,但這樣的小說若在今天的社會肯定是不會暢銷的,還好那個時代也沒有什麼暢銷書排行榜。



Love sells. 人們需要永恆的初戀情人。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glenda/archive/2006/07/26/81897.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aiw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